承包地面积承包合同土地条件土地承包村委会房山区北京市
摘要:北京市房山区某镇农民来信咨询:十多年前,我家承包了村里的一块四荒地,承包合同上标明了四至范围。按照该四至范围,实际面积有30多亩。但是由于该土地坑坑洼洼。土质条件很差,当时的村委会为了照顾我家,在具体面积上写成20亩。多年来我们家在该承包合同的四至范围进行种植和开垦,土地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果园业初具规模。听说国家在重新核定土地承包范围,重新登记。部分村民提出,合同中我们家的承包面积只有20亩,多余的土地应当由村委会收回来,交给其他人承包。请问.这种说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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