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集体土地乡镇政府签订合同集贸市场商业用途黄冈市湖北省
摘要:乡镇政府有权租用集体土地搞建设吗湖北省黄冈市某县一位农民来信咨询:3年前,我们所在乡镇政府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租用我村土地50亩,约定用途是建设停车场、集贸市场,每年要支付给我们村一定的租金。但是后来乡镇政府将该块土地的所有权出卖给了个人。该个人取得了土地权证,该个人是要用作商业用途的。而之后乡镇再也没有给我们补偿。请问,乡镇政府有权租用集体土地搞建设吗?该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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