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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集体土地乡镇政府签订合同集贸市场商业用途黄冈市湖北省

摘要:乡镇政府有权租用集体土地搞建设吗湖北省黄冈市某县一位农民来信咨询:3年前,我们所在乡镇政府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租用我村土地50亩,约定用途是建设停车场、集贸市场,每年要支付给我们村一定的租金。但是后来乡镇政府将该块土地的所有权出卖给了个人。该个人取得了土地权证,该个人是要用作商业用途的。而之后乡镇再也没有给我们补偿。请问,乡镇政府有权租用集体土地搞建设吗?该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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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论坛

《乡镇论坛》(CN:11-288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乡镇论坛》目前是唯一一份以村级民主制度建设为重点报道内容的时政类刊物,也是中国农村第一大期刊,主要读者对象为乡镇干部、村组干部和农民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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