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事件

村集体资金事件有期徒刑村委会主任归个人使用挪用资金罪任职期间职务便利

摘要:浙江:村主任挪用村集体资金20万。获刑三年现年47岁的李某是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龙港镇某村村委会主任。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挪用村集体资金20万元归个人使用。日前,苍南县人民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责令其退赔20万元,返还所在单位。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乡镇论坛

《乡镇论坛》(CN:11-288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乡镇论坛》目前是唯一一份以村级民主制度建设为重点报道内容的时政类刊物,也是中国农村第一大期刊,主要读者对象为乡镇干部、村组干部和农民朋友。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