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村委会变卖联产承包责任制村民承包地工作人员开发利用
摘要: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县某局工作人员来信咨询:我村实行第一轮家庭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我弟弟从村集体获得了一块2亩轮歇地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经营权。在该土地地界一侧由村委会投资兴建有一栋面条加工厂房,该厂房的滴水沟为我弟弟承包地界线。由于厂房经营不善,村委会将厂房和厂房一侧滴水沟以外我弟弟承包地的2米宽土地变卖给了该村委会一名村干部。现在,我弟弟需要开发利用该土地,购买方村干部说:“厂房一侧滴水沟以外2米宽土地,村委会已经卖给他了。”由此形成两家的地界线在我弟弟承包地2米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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