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服刑期间村民委员会主任破坏电力设备罪村委会主任投案自首电力设施有期徒刑
摘要:江苏一村民打电话问:我们村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主任,当选不久就到公安局投案自首,供出自己在前几年参与破坏国家电力设施的行为。后来被法院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请问这位村主任还能继续担任村委会主任职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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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论坛》(CN:11-288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乡镇论坛》目前是唯一一份以村级民主制度建设为重点报道内容的时政类刊物,也是中国农村第一大期刊,主要读者对象为乡镇干部、村组干部和农民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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