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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指导村委会选举而不能代替包办

乡镇政府村委会选举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委会换届选举政府工作人员乡镇人民政府选举委员会

摘要:问题2:村委会换届选举时镇政府工作人员大权独榄,村选举委员会成了摆设.这样对吗?答:乡镇政府的这种做法是不对的。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乡镇人民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是指导、支持和帮助的关系,而不是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凡依法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都应当由村民自己讨论决定,乡镇政府不得非法干预。所谓不得非法干预,就是对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的事项,乡镇政府既不能强迫也不能包办,但可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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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论坛

《乡镇论坛》(CN:11-288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乡镇论坛》目前是唯一一份以村级民主制度建设为重点报道内容的时政类刊物,也是中国农村第一大期刊,主要读者对象为乡镇干部、村组干部和农民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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