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住宅农民建房国土部门专家鉴定大同市山西省村委会
摘要:山西省大同市某区农民来信说:我村处于煤矿开采区,于3年前被当地国土部门聘请的专家鉴定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多发区。按照当地“农民建房十不准”的规定,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多发区禁止建房。有关部门不予审批。去年2月,我村李某的儿子为了娶媳妇建房.因确实找不到地方.就在自家的晒谷场上建住宅。该建房行为得到了村委会的同意.但没有报区国土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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