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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长期抛荒,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吗

作者:钟竹意; 文彬单方解除合同发包方耕地抛荒承包期限村民委员会2009年经济作物

摘要:编辑同志:2000年起,用林承包了村民委员会的10亩耕地,但没有明确承包期限。周林于2006年外出到广东打工,致使该耕地处于抛荒状态。2011年9月,周林回家准备用其在广东所学技术种植经济作物时,得知在2009年6月,村委会未取得其许可,就单方解除了承包合同,将其所承包的耕地重新发包给了他人。许多人认为,周林对自己已经承包的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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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论坛

《乡镇论坛》(CN:11-288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乡镇论坛》目前是唯一一份以村级民主制度建设为重点报道内容的时政类刊物,也是中国农村第一大期刊,主要读者对象为乡镇干部、村组干部和农民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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