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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内部承包”致残,也能享受工伤待遇

作者:袁梅内部承包工伤待遇享受农民工致残工伤赔偿责任劳动合同环卫工作

摘要:编辑同志:我与一家公司于2011年元月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由我负责公司的环卫工作,月薪1500元。一个月后,公司提出和我签订承包协议,将环卫工作承包给我,即我的工作和以前一样,只不过将按月领工资,改成按年领取承包费,但平时可以预支,原来的劳动合同自行作废。我没有多想便同意了。不料,仅过了21天,我即在为公司清理车间二楼平台垃圾时,因地滑而跌落地面,导致九级伤残。而公司以我是承包人,其没有义务为我办理工伤保险,也不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费用。请问:我究竟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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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论坛

《乡镇论坛》(CN:11-288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乡镇论坛》目前是唯一一份以村级民主制度建设为重点报道内容的时政类刊物,也是中国农村第一大期刊,主要读者对象为乡镇干部、村组干部和农民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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