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成员补选村民委员会村委会组织法村民代表会议换届选举第十五条读者来信
摘要:江西一读者来信咨询:距换届选举还有半年,原班子成员因罢免后,还可以进行补选吗? 答:新修订的村委会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缺,可以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补选.补选程序参照本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补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到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时止。”第十五条规定,“选举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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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论坛》(CN:11-288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乡镇论坛》目前是唯一一份以村级民主制度建设为重点报道内容的时政类刊物,也是中国农村第一大期刊,主要读者对象为乡镇干部、村组干部和农民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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