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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回本村后能否再次获得参加村委会选举的权利

小城镇户口村委会选举权利被选举权90年代日常生活福利待遇山东省

摘要: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某村一村民致信本刊称:上世纪90年代他本人的户口由该村迁到了城郊,1999年户口转为山东省小城镇户口,属于空挂户口,也就是说户口虽然迁到了城郊,但人始终居住在村里。由于户口与居住地分离,日常生活不方便了,因此,2001年他又把户口迁回了该村。迁回后已经历3次村委会选举,他本人都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不能享受村民的福利待遇。请问这种情况下,村里的做法是否对?如果不对,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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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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