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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女儿是否可以继续承包该地

土地承包老人女儿村党支部书记70年代剑河县贵州省五保户

摘要:贵州省剑河县某镇一村党支部书记来信说:我村某组王氏夫妇,生前养有四个女儿,上世纪70年代初期相继嫁人,家中只剩两位老人。当时两位老人年岁已高,原生产大队在1972年将两位老人申报为“五保户”。1980年第一轮土地承包时,村里为照顾两位老人生活。将2.25亩责任田和一片山林分给老人耕种和管理。1994年王某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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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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