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费孩子土地补偿款村组干部国家征用庄河市辽宁省分配
摘要:辽宁省庄河市某村民问;2001年,我领着孩子改嫁到了本市某村,并经村组同意,于2006年在该村落户。此后,我所在组的部分土地被国家征用,分配土地补偿款时,村组干部以民主议定为由,只分给我本人补偿费,我的孩子却无权获得补偿费,而本组未迁户口的外嫁妇女2006年12月前所生孩子却享受补偿待遇:请问,我的孩子应否获得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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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论坛》(CN:11-288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乡镇论坛》目前是唯一一份以村级民主制度建设为重点报道内容的时政类刊物,也是中国农村第一大期刊,主要读者对象为乡镇干部、村组干部和农民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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