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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县道占耕地怎样给农民补偿

农民补偿耕地赔偿标准用地行为占用土地交通建设巴南区

摘要:重庆市巴南区某镇农民来信反映:2007年重庆市巴南区为了加快交通建设,改扩建县道,以改善群众行路难问题。但在具体建设过程中,没有任何部门与村民签订征地、用地合同的前提下,占用了农民大量的耕地。并且,只按耕地每亩8000元、荒地每亩4000元的标准给予赔偿。请问,这种用地行为是否违反《土地管理法》?应该按什么标准给予农民补偿?区政府有权制定占用土地的赔偿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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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论坛

《乡镇论坛》(CN:11-288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乡镇论坛》目前是唯一一份以村级民主制度建设为重点报道内容的时政类刊物,也是中国农村第一大期刊,主要读者对象为乡镇干部、村组干部和农民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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