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有效宁夏回族自治区承包户承包合同土地面积不予受理镇政府
摘要: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县某镇干部问:我镇某村一村民于1978年外出,户口未迁出本村,1986年回到本村后。土地承包已结束。当时的生产队长召集群众代表商议给该村民调整承包地,全村共有群众代表10人,8人同意调整,该村民据此调到了18亩地,但直到2007年3月搞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才签订了承包合同,同时也没有把原承包户的土地面积从合同里减掉。2007年4月,由于其他纠纷,原承包户要求收回土地,先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权属不明确不予受理,随后该承包户又请求镇政府处理。请问,镇政府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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