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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小组干部的职务可以“自然”终止吗

村民小组长村委会干部干部职务村委会换届选举组织讨论土地补偿款日常工作

摘要:海南省儋州市白马井镇南庄村委会北方栏村民小组村民陈某来信反映:南庄村委会北方栏村民小组已形成两大派,且各派村民基本上各占一半。在第四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时,村民小组长推选工作无法进行。村委会干部经讨论决定,组织两方选民各选出两名代表负责各方的日常工作。有关全组的财务、财产等工作由两方代表组织讨论解决。如村中遗留的10万元土地补偿款就是双方代表讨论后各分得5万元,由各方代表分到群众手中。请问,原北方栏村民小组干部职务是否自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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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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