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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有权拆除“五保户”遗留的房屋吗

五保户房屋拆除孤寡老人村党支部村集体广饶县山东省

摘要:山东省广饶县大王镇南陈官村党支部来信询问说:我村有一位孤寡老人,属于“五保户”,一直由村集体供养该老人没有其他亲人。现在老人已经去世,由村集体料理了后事。因该老人所住房屋影响了村庄的规划.村里准备对老人的房屋进行拆除。最近该位老人的本族远亲陈某提出.村里不能拆除该房屋,他有权继承,请问,村里有权拆除他的房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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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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