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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抛荒多年村民小组有权收回

作者:陈忠强土地抛荒村民小组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承包经营宜州市承包地

摘要: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市洛东乡王格村王格第十一村民小组于1984年将面积2.6亩土地发包给何某承包.因排水纠纷何某一直没有耕种,弃耕抛荒。2000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调整时,村民小组将该土地作为机动地未发包,该土地一直荒芜。2004年8月,村民小组将该地发包给周某、韦某承包经营。两人将承包地进行平整追肥,并于当年10月撒下高产油菜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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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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