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金二轮土地承包承包合同土地征收第二轮承包垃圾处理厂土地补偿费承包地巫山县重庆市
摘要:重庆市巫山县某镇一位姓黄的妇女来信反映:她出嫁前家里有父母、她和弟弟四口人,其分得四个人的承包地。1988年嫁到外乡镇后,男方村组未给其分配承包地。在第二轮土地承包中,男方家庭也是按原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并未给其分配承包地。而她娘家在第二轮承包过程中,依旧按原人数签订承包合同。2005年,县里建垃圾处理厂,将她娘家的全部承包地和自留山进行了征收,获得土地补偿费5万多元。黄某的母亲已经去世多年,父亲随其弟弟生活。土地征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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