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属争议土地部门湖北省谷城县规划区合法权益城建通知书建设部拆除应当
摘要:湖北省谷城县一居民来信问:我和一邻居共同居住在县城的城建规划区内的一院落中。我们两家均准备把院内的旧房拆除翻建。在两家为共同使用的后院发生权属争议时,另一家在既无手续、又扩大了面积的情况下,强行建了房。后城建规划部门和土地部门对此分别下达了停建通知书覆罚款告知,但并无结果。请问:1.上述两部门的处理是否正确?2.城建规划部门是否应当拆除该户接到停建通知后的“继续建设部分”?3.我应当如何雏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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