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认定村委会换届选举人大2003年人民检察院村委会主任证明材料山西省第六届李文华王庄乡翼城县民政局贿选张某村民多数选民选票
摘要:山西省翼城县王庄乡北冶村村民李文华来信:我村在2003年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发生了贿选事件。县民政局根据县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询问材料和证明材料,认定收钱选民绝大多数都与张某当选有关,因此,依据《村委会组织法》和山西省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办法规定,可以判断“张某以556票当选村委会主任中的选票含有一定的贿选成分,应确认为当选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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