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同居”与“通奸”不同

通奸同居损害赔偿赔偿请求村干部青田县丽水市浙江省丈夫法院离婚起诉正当

摘要: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一村干部来信说:这几天遇到一件棘手的事情,我自己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只能向你们求助了。我们村的刘某有天跑到我这里哭着说,她有一天下午提前下班,一进门就看见自己的丈夫梁某和他以前的同学于某在床上搂着调情。刘某于是到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丈夫梁某给她20万元,不料法院竟然驳回了她的损害赔偿的请求。事后,刘某才知道她丈夫梁某和于某保持不正当关系已经长达3年之久了,而且很多人都知道,梁某自己也承认。可是我们不明白,法院为什么不支持刘某的损害赔偿请求呢?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乡镇论坛

《乡镇论坛》(CN:11-288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乡镇论坛》目前是唯一一份以村级民主制度建设为重点报道内容的时政类刊物,也是中国农村第一大期刊,主要读者对象为乡镇干部、村组干部和农民朋友。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