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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律师调解的主体定位与引导激励机制

作者:仇琴多元化纠纷解决律师调解外部引导内部激励

摘要:调解制度作为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之一,具备启动程序方便、主持主体多元、过程气氛轻松、当事人意思自治最大化等特征。近年来调解组织的形式不断呈现出多元化和专业化,其中律师调解也初具规模,但相比大调解体系中的三大调解组织,仍存在主体性缺失等问题,使得律师调解难以迈出关键性的一步。为充分发挥律师调解的解纷作用,首先应明确律师调解的主体定位;其次通过多方面引导,使当事人和社会选择、认同律师调解;最后通过物质和精神两方面来激励律师想调解、能调解、调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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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学院学报·医学版

《湘南学院学报·医学版》(季刊)创刊于1999年,由湖南省教育厅主管,湘南学院主办,CN刊号为:43-1464/R,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湘南学院学报·医学版》主要报道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等领域的新成果、新技术、新经验,旨在促进医学信息交流和医学科学发展,提高学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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