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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宅禁商,有所为、有所不为

作者:虞德林地方居民商业用途业委会房屋租赁管理房地产权邻里关系工商部门中小企业经济监控摄像头

摘要:<正>许多地方居民住宅改为商业用途,一时间大家议论纷纷,有的赞成、有的反对,对于民宅禁商的利弊,可谓是仁者仁见、智者见智,笔者从物业管理的角度认为民宅应禁商,其理由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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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物业·中旬刊

《现代物业·中旬刊》(月刊)创刊于2002年,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管,现代物业杂志社主办,CN刊号为:53-1179/N,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现代物业·中旬刊》杂志是全球物业管理、设施管理中文独立传媒,中国物业管理、设施管理领域的专业期刊,以“恒产恒心、物权物语”的优秀理念,始终如一地打造物业规划、物业管理、不动产资产管理和经营在高度、深度、广度和速度方面的优势专业传播平台,成为观察、记录和了解中国物业管理历史真实和未来发展的必选传媒,并率先进入物业及资产管理、设施管理的高端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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