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政府在公共服务市场化中的关键责任

公共服务市场化政府责任2010年公共产品合同承包民营化

摘要:瓮博在《学习与探索》2010年第1期撰文认为,在改善管理的基础上,政府有责任使自身成为一位“精明的买主”。这对于民营化的成功也同样十分重要。因为在市场化实践中,政府的角色发生了重大变化,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从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直接生产者变成了“购买者”。正如凯特尔所指出的,如果政府不是一个精明的买家,不知道该买什么,从哪儿买,如何评价所购买的物品和服务,那么合同承包就会失败。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新华文摘

《新华文摘》(CN:11-1187/Z)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新华文摘》力求及时反映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科技最新进展,方便读者广泛了解、深入把握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学术前沿、热点及动态。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