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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出资人享有股东诉讼权利的必要性

国有资产出资人股东诉讼权利企业国有资产法国有资产流失2009年出资人缺位

摘要:蒋建湘在《法律科学》2009年第6期撰文认为,《企业国有资产法》解决了原国有公司出资人缺位的问题,但接下来的问题是,该法规定的出资人的其他一些重要职责,如“保障出资人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却还有待相关制度的完善。诚然,就作为一般市场主体的股东来看,其必然会努力维护自己作为出资人的权益,根本不会存在激励不足的问题;同时,股东也会竭力激励人以实现委托人(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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