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竹泉; 杜媛合伙企业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伙权溢价商誉会计核算联合关系红利法账面价值
摘要: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所有权的变更,指合伙人间联合关系的变更,主要是新合伙人的入伙或原合伙人的退出。对于前者,在已盈利、地位稳固的合伙企业中,现有的合伙人会坚持新合伙人以高于其所要求享有权益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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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CN:31-2022/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新会计》办刊宗旨是为会计界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为改革开放服务、贯彻理论与实际相联系,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编辑理念,力求满足不同专业领域、不同岗位层次的读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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