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发票维权法定义务消费纠纷昆明市商家消协
摘要:索取发票是消费者享有的权利,开具发票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近期,昆明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主动向商家索要发票,为日后出现消费纠纷时提供维权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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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指南》(月刊)创刊于2004年,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中国质检报刊社主办,CN刊号为:11-5164/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消费指南》基本内容板块包括“食品安全”、“建材市场”、“服饰美容”、“家电数码”、“汽车风尚”、“质检报告”、“走进质检室”等。每期必有栏目包括“编读往来”、“主编播报”、“专家答疑”、“科技新发现”、“乳品世界”、“健康厨房”、“消费警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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