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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共犯的正当防卫:法理基础与解释进路

作者:魏东; 周海浪正当防卫共犯的处罚依据对共犯的正当防卫

摘要:基于二元的结果无价值·行为无价值论立场,应当认为正当防卫的依据在于其保护了更为优越的法益。共犯(狭义)的处罚依据应以修正惹起说为指引,之所以处罚共犯是因其唤起犯罪故意而促成了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和违法的行为或对犯罪行为大力予以支持。判断能否对共犯实施正当防卫的关键在于共犯是否对法益侵害(或威胁)起到作用以及对共犯实施防卫是否能够有效切断(或减少)这种法益侵害("有效阻却法益侵害说"),进而实现保护优越法益的机能("优越法益保护说")。因此,对共犯正当防卫的根据(基本立场)可以概括为"有效阻却法益侵害说"与"优越法益保护说"。就对教唆犯的正当防卫而言,能否实施正当防卫的关键是对教唆犯的"防卫行为"能否迫使正犯停止或减少侵害行为,从而实现保护优越法益的机能。就对帮助犯的正当防卫而言,对物理的帮助犯实施正当防卫,关键在于正当防卫能否切断这种帮助所带来的法益侵害危险。对心理的帮助犯,原则上不得实施正当防卫。对不作为犯实施正当防卫没有意义。没有必要讨论对中立的帮助行为之正当防卫,因为此时根本就不存在中立的帮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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