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萍法国法人刑事责任特例原则立法改革借鉴
摘要:法国第2004—204号法律废除了1994年刑法典中法人刑事责任的“特例原则”,从此法人刑事责任彻底普遍化。回顾此次法国立法改革的理论支撑、实践准备以及具体过程,对反思中国法的相关问题实有助益。中国刑法单位犯罪的立法规定既“徒有其表”又“画地为牢”,单位犯罪的罪名范围聚讼已久,折射出中国单位犯罪的罪名选择缺乏统一标准。对比法国法人刑事责任的发展逻辑,中国单位犯罪的罪名范围目前仍不可盲目全面扩大,分则法条确有必要查漏补缺.应当进行相应整理、合并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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