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焦艳鹏污染环境罪司法解释法律适用公安机关环保机关
摘要:本文对2013年开始施行的污染环境罪司法解释(即2013年第15号司法解释)的适用情况进行了初步研究。研究发现,上述司法解释施行以来,全国范围内污染环境类刑事案件数量大幅上升,但发案率呈现出明显的地区差异,重金属与危险废物是当前污染环境犯罪发案的主要物质。2013年第15号司法解释已经成为环保机关的重要执法武器,环保机关与公安机关在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方面建立了常态机制,但公安机关在实施上述司法解释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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