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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法定犯与行政犯等同说的误区

作者:谭兆强法定犯行政犯刑事不法行政不法区别

摘要:法定犯具有双重违法性,即刑事违法和行政违法必须同时具备,就其本质而言属于刑事违法,这已成为我国刑法理论界的共识。但关于行政犯的性质以及法定犯与行政犯的关系,则存在重大分歧。主流观点认为,法定犯等同于行政犯,这也是我国刑法理论界的通说;少数学者认为,法定犯与行政犯存在本质区别。笔者在全面考察法定犯理论、行政犯理论及立法例后,推导出我国刑法理论通说中关于法定犯等同于行政犯的观点是对两者关系的误解,提出在我国要走出法定犯与行政犯等同说的误区。法定犯与行政犯之间固然存在均违反行政管理法律的共性,但两者之间更存在刑事不法与行政不法之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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