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文琪两岸刑事司法互助遣返共同打击犯罪
摘要:刑事犯之遣返,是两岸之间发展最早的司法互助,也是两岸共同打击犯罪的重点之一。二十几年来,从个案到制度,从实务到理论,至2009年4月26日两岸签署了《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建构了制度化、规范化的遣返机制。本协议仅系框架性及原则性规定,并纳入若干国际司法互助原则,台湾地区法务主管部门已订颁"海峡两岸缉捕遣返刑事犯或刑事嫌疑犯作业要点"作为执行之规范。惟鉴于两岸关系之特殊性以及制度和法律的差异性,两岸间应进一步建立法制层面的共识,完善内部立法,发展理论研究,加强协作与配合,以有效执行遣返作业,达到追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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