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方泉刑法主观主义刑法客观主义犯罪人格澳门刑法
摘要:文章从刑法主观主义的几个基本议题展开,认为将刑法主观主义与刑法客观主义即所谓主观归罪区分开来的基本特征在于其以"犯罪人格"为中心。刑法只有当它的目的在于人本身而非其他,才能真正实现其价值。刑法主观主义的价值在于对犯罪人格矫正的信心,但也因此存在侵犯基本人权的固有危险。澳门刑法典无论从犯罪成立还是刑事处遇,无论是宏观上的立法模式,还是微观上的个罪罪状描述均存在较为主观主义的倾向。本文藉此为澳门刑法典改革提出若干思路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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