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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共犯关系的脱离”研究述评

作者:王昭武中止犯共犯中止既遂教唆行为实行犯成立要件犯意犯罪中止免予处罚预备阶段

摘要:<正> 所谓共犯关系的脱离,又简称为共犯脱离,是指自共犯关系成立直至犯罪最终完成,尽管部分共犯已退出该共犯关系,但其他共犯仍继续实施犯罪,并达到既遂(在着手实行前退出时,也可以是未遂)的情形。研究此问题的意义在于,确定脱离者对脱离之前的行为(共犯关系)须承担何种罪责,以及对脱离后的行为及其结果是否还需要承担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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