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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失火罪的“三界限”

作者:梁雄松公安消防机构失火罪刑事案件公安部程序规定管辖分工界限消防责任意味事故

摘要:根据《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失火案和消防责任事故案(简称“两案”)从1999年起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办理,这就意味着公安消防机构具备了刑事侦查权,公安消防机构在办理“两案”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及《公安部关于公安消防机构办理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展工作,鉴于公安消防机构办理“两案”的经验少,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应定期举办专门的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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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科学与技术

《消防科学与技术》(CN:12-1311/TU)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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