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钱玉文消费安全规制成本收益分析
摘要:政府应当承担保障消费安全职责,但防止所有消费者事故和伤害“零风险”既不现实也是无益目标.意味着机会成本的选择,公权规制减少消费安全风险应当接受效率评判。美国消费品安全法律规制中使用成本收益分析方法来选择规制工具,我国消费安全规制工具选择同样应当进行公平效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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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经济》(CN:43-1022/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消费经济》主要栏目:理论与探讨、国外消费、学术争鸣、消费发展战略研究、专题调查、问题与建议、消费知识介绍、消费问题观点摘要等。经济刊物。专门从事消费领域理论和实际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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