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故隐患煤矿安全隐患治理山西监管部门责任体系煤炭企业煤矿企业
摘要:山西近日出台《关于建立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的通知》,要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建立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责任体系,将相关工作明确到具体的部门和人员。通知指出,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企业要对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实行分级督办验收机制,即煤矿主动上报重大事故隐患并按规定停产治理的,由煤矿企业自行挂牌督办、验收销号;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排查出的以及已经查实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分级属地监管职责,按照“谁监管,谁督办,谁验收”的原则进行挂牌督办、验收销号。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