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论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错误赔偿责任的性质界定

作者:王楠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错误赔偿责任

摘要:《物权法》21条对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错误的赔偿责任规定过于原则,新近出台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也并没有让人眼前一亮,而仅仅是对之前法律法规的复述,这引发了针对错误登记赔偿责任的种种争议,也给实务操作带来了重重困难。因此,及时处理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责任的性质界定问题迫在眉睫。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消费导刊

《消费导刊》(CN:11-5052/Z)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消费导刊》杂志是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的工业经济类部级杂志;以经济界知名专家、学者为资深后盾,整合资源优势;秉承“前沿、高端、独到”的办刊原则,关心产业结构和消费者的心路历程。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