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路玮 赵胤钘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监管
摘要:互联网保险兴起改变了传统保险活动信息披露行为,具体表现为:信息披露载体多样化、交流模式单向化和静态化、披露对象草根化、披露主体多元化等。这些新的特点使得现有监管难以适应,需要建立起新的监管框架,包括:针对信息披露主体的多元性,将第三方平台特别是综合型电商平台纳入监管活动之中,推行基线原则和形式性审核要求;针对互联网披露的瞬间性和易篡改性,强调信息保存,禁止对披露信息的任意更改;针对互联网保险披露对象的草根性,简明披露内容,展开投资者教育实现投资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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