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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通信企业的影响

作者:王彦芳增值税通信企业税改营业国家税务总局邮电通信业计税方法试点方案

摘要: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明确邮电通信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发生的应税交易取得的全部收入预计按11%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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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导刊

《消费导刊》(CN:11-5052/Z)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消费导刊》杂志是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的工业经济类部级杂志;以经济界知名专家、学者为资深后盾,整合资源优势;秉承“前沿、高端、独到”的办刊原则,关心产业结构和消费者的心路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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