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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主体范围的重新界定——从金融消费领域谈起

作者:马艳丽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金融领域

摘要:消费者问题以及消费者利益保护一直是学理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问题。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消费领域也在不断扩展,特别是在金融危机背景下金融领域消费,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内涵外延的界定已经跟不上潮流。因此,本文从实质公平的角度出发,探讨对消费者外延的重新界定,应将金融领域的消费者纳入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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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导刊

《消费导刊》(CN:11-5052/Z)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消费导刊》杂志是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的工业经济类部级杂志;以经济界知名专家、学者为资深后盾,整合资源优势;秉承“前沿、高端、独到”的办刊原则,关心产业结构和消费者的心路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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