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春红社区矫正机构设置问题与建议
摘要:随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展开,天津市社区矫正的机构设置问题也逐渐凸现出来:具体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司法所任务庞杂,无法满足专业性强的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在社区与监狱之间缺乏一个缓冲的机构,用以预防犯罪人因在社区服刑而忽视刑罚的严肃性,预防其重新犯罪,并可以对特殊的罪犯进行有针对性的矫治;检察机关要督促司法行政机关为法院提供准确的判决前调查报告,对罪犯的危险性做出准确评估;此外,天津社区矫正还应当鼓励非官方的组织机构参与社区矫正制度的管理。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