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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私募基金中的信托法律关系

作者:龚鹏程投资基金私募基金信托

摘要:私募基金属于投资基金的一种,从本质上体现着信托关系。其原因在于,第一,投资基金产生于信托行为,各国的投资基金立法都是以信托法为依据。然而,本质上体现出信托关系的私募基金,又不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信托。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设立目的、报酬方式和对管理的特殊要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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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导刊

《消费导刊》(CN:11-5052/Z)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消费导刊》杂志是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的工业经济类部级杂志;以经济界知名专家、学者为资深后盾,整合资源优势;秉承“前沿、高端、独到”的办刊原则,关心产业结构和消费者的心路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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