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蔡叶利社会责任绿色社会责任长远利益税收制度环境经济政策体制
摘要:传统的公司法理论认为,公司是营利性社团法人,公司的唯一目的就是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随着国内外环保浪潮的兴起,绿色观念逐步深入人心,公司不能片面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而放任公司破坏生态环境,对于其对环境的破坏性影响,承担相应的责任。从太湖蓝藻事件等发展中引发的环境污染问题出发,分析公司承担绿色社会责任对社会以及其自身的必要性,从而提出一些公司绿色社会责任的实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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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导刊》(CN:11-5052/Z)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消费导刊》杂志是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的工业经济类部级杂志;以经济界知名专家、学者为资深后盾,整合资源优势;秉承“前沿、高端、独到”的办刊原则,关心产业结构和消费者的心路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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