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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反垄断法》中的企业并购问题研究

作者:钟朗企业并购外资兼并危害实质损害标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规律要求

摘要:通过分析国内企业兼并尤其是外资兼并的相关情况和后果,在借鉴美国《反垄断法》关于规制企业兼并的相关制度和国内外市场的基本情况,提出实质严重损害标准应该是我国规制企业兼并的主要标准。《反垄断法》禁止企业兼并而导致集中和损害行为的相关规则的制定,更多应该是针对外资对民族产业的兼并,只有当兼并造成实质损害时候才给予规制。这是基于我国的现实环境和经济发展目标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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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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