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论教唆他人自杀行为的法律性质

作者:吴寒冰; 聂新国; 张晓东自杀行为故意杀人罪教唆者自杀者教唆自杀教唆行为间接正犯共同犯罪司法实践杀人行为

摘要:一、教唆他人自杀的立法例和观点争议自杀,就是自己结果自己的生命。所谓教唆自杀,是指他人无自杀故意,而通过刺激、挑拨、煽动、怂恿等教唆行为,引起他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消费导刊

《消费导刊》(CN:11-5052/Z)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消费导刊》杂志是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的工业经济类部级杂志;以经济界知名专家、学者为资深后盾,整合资源优势;秉承“前沿、高端、独到”的办刊原则,关心产业结构和消费者的心路历程。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