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慕丹信托利益请求权衡平法上的所有权信托受益权
摘要:信托本是英美法的产物,而由于其制度上的优越性和灵活性,其为日、韩等大陆法系国家所移植。当然,其很多地方都与大陆法的体系结构不相契合,但核心问题还在于对信托受益权性质的认识上。通过结合大陆法系的债物二分体系及请求权和支配权的基本划分,在对受益人的权利进行分解的基础上,分析了信托受益权的性质,综合评析各说后,认为信托受益权为一特殊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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