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转租时莫忘约定续租条件

作者:谭瑞二房东转租合同期满物业公司约定转让费条件租赁合同租赁权解除合同

摘要:王伟东开了一家小店,店面是向一个二房东租的。房子的大房东是当地的一家物业公司。前几年,王伟东一直都是与二房东签订租房合同的。今年,因为要办营业执照,工商局让王伟东出示直接与大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如果没有,执照就不能办理。王伟东决定和大房东签合同。可一了解,麻烦还真多,二房东与大房东之间的租房合同还有两年才到期。如果要让二房东就此退出,让王伟东直接与大房东签合同。王伟东需支付10万元的租赁权转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现代营销·上旬刊

《现代营销·上旬刊》(CN:22-125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现代营销·上旬刊》杂志是一本连续多年,被被评为全国“社科类一级期刊”、“双十佳期刊”的财经杂志。但不同的是,我们一面产品信息,一面优化项目资源;一面指引财富航向,一面指导销售经营。所以,我们以“共赢”为前提,以“媒介”为载体,让结缘《现代营销》的任何一个朋友,都收获知识,赢得财富。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