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法律咨询台

负责人不负责任出版公司协议律师承担责任单位长春市法律咨询法院

摘要:我前段时间和一家出版公司签订了写书协议,但该公司已经因为其他原因解散了,和我签协议的负责人现在也离开了原单位,请问该负责人还对我造成的损失负责么?律师:如果您是与出版公司签订的协议,那么负责人就不负责任。如果您是与负责人签订的协议,那么他就应该承担责任。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现代营销·上旬刊

《现代营销·上旬刊》(CN:22-125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现代营销·上旬刊》杂志是一本连续多年,被被评为全国“社科类一级期刊”、“双十佳期刊”的财经杂志。但不同的是,我们一面产品信息,一面优化项目资源;一面指引财富航向,一面指导销售经营。所以,我们以“共赢”为前提,以“媒介”为载体,让结缘《现代营销》的任何一个朋友,都收获知识,赢得财富。

杂志详情